南蜀的入境口是一条位于两峰凹地的垭口山路。
几骑快马闯过无人镇守的垭口,奔进一块囤兵用的石粒场地。
马儿在主人的控制下绕场奔跑半圈,寻到进入南蜀山里的八条小道。
深山藏小径,行不过百米就是高山,翻下高山还是高山。山重水复一条道,跨出小路踏黄泉,这就是南蜀山路和丛林的特色。
而且,这里的山道完全不适合走马。南蜀境内的地形复杂、险峻,历来外头打成一锅粥,南蜀依旧能安居乐业。
行如快声道:“主上,过垭口就是南蜀,此地是‘周王点兵、八道通蜀’的地方。”
金簪在凌云的马上疑惑道:“史料记载,周成王时期,成王欲南巡蜀地,遂命人修筑五马并行官道。怎么没有官道,都是些小道?我记得南蜀还有一座蜀中城呀。”
行如不善的目光落在凌云揽在金簪腰间的手,再及凌云的脸。
从凌云的额心、眉骨、鼻梁观其运势。两颊、唇角被胡子遮掩,令整个面相不能完整展现。
这让行如对凌云此人很是忧虑。
行如扯起唇角,朝金簪恭敬道:“外来人一过垭口就会着慌,入眼全是山,苍翠叠绿,好像没有终点,也没有起始。
曾经,周成王巡游天下,南蜀为迎接他确实修建五马并行官道。
然而,按南蜀地质、地形讲,修建大路非常不易。山林道窄,外侧是石壁,质地硬还险峻。若要开通大道,得多建栈道或凿石开山。
当时,蜀中城的道府府君调拨大量的南蜀男丁修路,所谓的官道上埋下不少南蜀男儿的尸骨。
周成王走前嫌弃南蜀道窄。南蜀人一直就不喜官路,专爱林间小道。
无人打理下,官道被绿野掩埋,消失在苍茫山野。官道不显,但是,当时修建官道走出来的搬运山石、木料的小道却成南蜀人爱走的山路。
此后,南蜀就有‘周王点兵、八道通蜀’的说法。”
金簪颔首,勾唇道:“史料中没有记载此段。”
陆鱼儿搭口道:“这就是报喜不报忧嘛。谁敢把皇帝要求修的路荒废啊。”
凌云睨陆鱼儿,翻下马背。他把手伸向金簪,示意她下马。
清雅近前道:“主上,南蜀山路道窄,而且蜿蜒曲折。虽说八道都可以到达蜀中城,沿路所需的时间各不相同,最远和最短的路要相隔半月左右。”
金簪环顾面前铺排的八条小道,分明是向不同的方位,最终会到达蜀中城。
“这八条方向不同的道真能到达一个地方?”
“是。南蜀境内的道路险峻,我们不能再骑马行进,得步行。”行如指点第一条、第四条、第五条小道,“主上,请和我一队,从第四条小道进山,此道距离蜀中城最近。
我们将马分别驱向第三条、第六条、第八条小道。
不仅可以迷惑缀在后面的月影探子,说不定能将他们引入蜀地的五毒寨,让他们有来无回。”
金簪的目光落在凌云的脸面,转眼道:“我和凌云另有事待办,你和清雅一队,选你说的小道前往蜀中城。无论如何,务必说服蜀中城府君,决不能让他帮助月罗府对付胜城,乃至支援月罗府。
袁珠和陆鱼儿结伴,另选一条道前往。不管路上怎样,一月后,我们在蜀中城汇合。
若是一月过后,我们不能相见,各自选道离开蜀地。
以目前北地的形势来看,我在蜀地至多待一个半月。”
因为伊兰天阙真得很有可能拿下北延三府。这不仅是凌云能预判到的事,也是金簪的担忧。
行如要分辩一二,被金簪抬手制止。
金簪看向凌云,询问他有没有问题。
凌云摇头,同陆鱼儿交待声,将马放在第八条小道,率先往第七条山路走。
金簪朝追近的行如道:“听话,清雅还看着呢。一月后蜀中城相见。”
“主上,”行如跺脚,盯在凌云的背影,似要灼出个洞。“这个男人的背影真是讨厌。”
清雅不解道:“为何讨厌?”
“骨骼宽大,比主上还宽;体型修长,比主上还长……”
清雅忍不住笑出声:“他是男人。难道主上长成五大三粗、天高地伟才能让你满意?”
行如抿唇,低声道:“你不懂。他是男人不错,但是他的骨势堪比主上,只是气度还未成型。
双星一明一暗,有呼应之势。只怕有人借机夺运,害主上大势不成。
此人,我不得不防。”
清雅不明白她的想法,但是理解她的担忧。
她指向第六条道:“入山后,道路不相通。但是第六条道和第七条道会交汇,你意下如何?”
“我们走第六条道。你将我们的马放在第五条道。”行如明了道。
清雅颔首,又帮袁珠和陆鱼儿选道、放生马匹,交待几声后各自进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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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簪和凌云一言不发,穿山越岭,在天黑前到达一片坡地。
几颗苍天大树围绕一座木屋,屋前还有矮木篱笆,种植奇花异草。
凌云自入山以来说出第一句话:“我们去问这家人买两套衣衫再深入吧。”
金簪应下,等在道旁树后,目送他去敲人家的门。
一位身穿藏青底绘绣红丝花纹的南蜀男子接待凌云,两人在院门口用南蜀话交流。
南蜀男人顺凌云的话意,望向金簪在的地方。金簪走出树后,向主人家礼貌颔首。
凌云交涉完后,走向金簪:“这家人把屋子建在道旁,就是做些过路人歇脚的生意。若你不嫌弃,我们在此地过夜,明日再出发。”
金簪转眸望向来路。
凌云了然道:“此前的月影探子已经被清雅她们杀了。接下来,恐怕来得就是他。以他的性子,不会带很多人,想要选中我走的道更不容易。”
金簪笑下,低声道:“你倒是很了解季飞扬。”
凌云没接话,引她入屋。
主人家是一对年轻的男女夫妻。
在男主人的招待下,两人围在屋内的火坑前,享用当地特有的紫粟饭配紫苏汤。
晚间,凌云又问主人家买两套当地的服饰,将一套绘绣银丝花纹的裙衫递给金簪。
金簪在女主人的引领下入室换衣。
热情的女主人没停下过讲话,但是,金簪觉得这半辈子最难的事就是听清南蜀人的话。
南蜀人说得是地方语言,而且带好听但复杂的尾音。对于没有出过京都的金簪来讲,像是两个世界的话。
金簪耳闻外间同男主人交流顺畅的凌云,心中生疑:怎么他说起南蜀话像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,真是怪了。难道他来过南蜀,不像。他一定认识南蜀人,之所以会来南蜀……目的呢,见熟人还是办事?拉上我的意义何在?
夜间,金簪躺在硬实的木地板上,虽不适应,但也不敢翻来覆去,怕弄出声响影响主人家。
南蜀的气候早晚温湿,晚间不算凉,席地薄被可以度夜。
只是,木板质地硬,外间虫鸣声重,夜风中含有股说不清的复杂芳香气……水土不服让金簪一时适应不了。
黑暗里,金簪想起同凌云横穿小阳山林间的一月。彼时生死一线,唯有活下去的欲望,哪会嫌弃石头硬、夜风凉,幕天席地照样能入眠。
金簪硬生生挨到天色微朦,晨间鸟叫声如奏乐。
此时,女主人还在睡。金簪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间,男主人已经在外打扫做饭。
金簪莞尔:“听说南蜀延用轩辕姬在位时的民俗,也是她开创南蜀‘男嫁女娶,走婚制’的习俗。‘仙姬’这个名号就是从南蜀传开。”
男主人“巴拉巴拉”一通讲,尴尬的金簪想要遁地。
她是真一句没听懂,也没从男主人兴奋的动作里看出点内容。
凌云推开另一边的门扇,穿戴整齐出屋。
“阿古听得懂周语官话,但是不会说。”
他望向金簪一身青色底绘绣银丝花纹的布裙,垂敛眸光:“今日,阿古会给我们带路,换条近路走。”
“嗯。”金簪的目光落在他一身当地红丝花纹的布裙上。南蜀人,不论男女都是上短褂、下布裙。
她念道:“女银男红,佳偶天成。”这是地理志上有关于南蜀人的习俗记载。
阿古很兴奋,巴拉巴拉同凌云说话,取出一根五色丝送给凌云。
金簪听不懂他的话,撸把披散的头发走到外头的木廊,呼吸山野间的清新空气。
她看向清晨弥漫雾霭的山间,喃喃道:“可惜,我的簪子掉了。”
小院内有流水。
金簪取出挎包里的丝帕,跑去洗漱。
屋内,男主人朝凌云道:“你家娘子的头发还没扎,你要去帮她编发。这是我们南蜀姑娘编发用的五色丝。
我家娘子在暮朝花会上卖花,送五色丝祝福有情人。”
凌云握住被硬塞来的五色绳,道句谢后走出堂间。
洗完脸回来的金簪像是被晨曦中的水雾亲吻过般,肌肤晶莹有光,尤其那双眸好像是山间饱满的绿叶,随风凝聚露珠,望来时润润的,湿进人心。
“怎么了,我没洗干净?”金簪摸了把凉凉的脸庞。
凌云眨下眼,递上五色丝绦:“你……用这个……”
“好啊。不过,编头发有些难,你手巧,帮我吧。”
金簪背过身时了然一笑,坐在屋外的木阶上,等他编发。
为不让他拒绝,她继续找话,“你怎么会说南蜀话?”
凌云扫见窗口男主人鼓励的神色,暗舒口气。
他用男主人递来的梳子给金簪顺发,边将五色丝编进青丝。这会,他暗自庆幸会的活够多,织鱼网、编藤绳都不在话下,就将这头发当做藤绳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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